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
關于印發(fā)四川省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實施辦法的通知
川辦規(guī)〔2023〕2號
各市(州)、縣(市、區(qū))人民政府,省政府各部門,各直屬機構,有關單位:
《四川省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實施辦法》已經省政府同意,現(xiàn)印發(fā)給你們,請認真組織實施。
2023年3月8日
四川省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實施辦法.pdf